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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保险公司给银行等中间机构的手续费不该让消费者买单
王女士2003年底再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乙種),保险金额是21万元,保期25年,保险费合计2100元。可今年初,她去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时,却只拿到了实退保费1071元和一张标有(退保费)人民币:(壹千零柒拾壹元整)的发票。
究竟扣除了什么费用?王女士找到办理受理保险业务的工作人员。再查看退保公式与保险条款明显不符,应退保险费被额外扣减了840元(相当于总保费的40%)对此,负责业务的胡经理表示,扣除840元的手续费后才是保险公司的实收款,手续费已经支付给银行等机构,王女士对此费用提出质疑,工作人员则表示,保险公司只收取了她一年的保费,实际上已经对她做出了优惠。
4月10日,保险公司再次表示,多扣的手续费可以返给她,但保费要按照2年收取。11日,王女士收到退回的手续费,但要求开具实收保费357元的发票时,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分管签约的张经理与业务胡经理表示,40%的手续费公司没有收到,现已变通,退还给王女士,发票問題希望王女士让一步。
对此,辽宁省保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认为,退保的批单与保险发票都应该给消费者,消费者也可以查看保险公司公开的“退保应提供的手续清单”。从事寿险多年的曲先生也认为,保险公司给银行等中间机构的手续费不应该让消费者买单,除非事先有特别约定,保险公司应该将退保的批单以及消费者实交保费的发票给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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