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门户网,邓州在线 邓州门户网手手机app
  邓州吧   投资理财   学生入团体险时保险公司应告知家长有关事项
返回列表
查看: 5894469|回复: 0
收起左侧

[保险理财] 学生入团体险时保险公司应告知家长有关事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15 06: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5日,张先生来到报社反映,他的孩子在市某小学上二年级,2005年10月30日,学校动员学生入团体保险。基于对学校和老师的信任,张先生给孩子入了一份“学生、幼儿意外伤害定额保险”,一年交38元,保一年。后来张先生只拿到了一份保单,没有任何人向他解释该险種的有关条款。12月21日至24日,孩子患感冒住院,共花费290多元。张先生于26日将此事告知保险公司,希望得到理赔。但保险公司一工作人员却告诉张先生,应该在孩子住院后的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现在已经晚了,不予理赔。而张先生却说是按照保险单上《保险事项说明》中第三条“索赔事项”(如果被保险人發生保险事故,须在5日内通知本公司并按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来报案的,根本没有超过规定期限。

   在张先生一再坚持下,该保险公司让张先生来到公司营销部。经过调查,公司同意理赔,并承诺两星期内理赔完毕。两星期后,张先生再次来到营销部处理此事,但该公司却一拖再拖。4月4日,张先生终于可以去领70多元的理赔款了。

   在记者向该保险公司进行咨询时,该公司有关人员告诉记者,不存在“应该在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的说法,应该在出险之日起延后5天内告知保险公司。并且由于学生入的是团体保险,很有可能是由于手续不齐全或者手续不好办齐,才会拖延的。

   在记者采访中,还接到了几位家长的投诉,他们的孩子也是在学校入的团体险,但却只有一张交款收据,有的甚至连一张收据也没有,更别说了解保险的有关条款了。一旦孩子出现意外,就很难得到理赔。张先生和这几位家长建议,在给学生入团体保险时,学校和保险公司一定要将合同的有关条款内容向家长解释清楚。
门户网就是您的家!欢迎您常回家看看!如果您喜欢邓州门户网,请介绍给您身边的朋友!有了您的支持,门户网才能走得更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收藏:0 | 帖子:5853

广播台

精彩推荐

邓州市,邓州网,邓州吧,邓州论坛,邓州门户网
手机客户端
邓州门户网公众微信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377-6226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