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物介绍
吴小姐今年30岁,在一家企业作白领,研究生毕业的她目前年收入近十万。虽然公司给上了三险一金,但具备一定保险意识的小吴还是不满足低层次的保障,希望保险公司的专家给她设计一套保险计划。
投保分析
专家为进一步加强吴小姐在养老、健康以及意外方面周全的保障,替她选择了《友邦金福年金保险(B款)》,并另外附加了《友邦附加永安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友邦综合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以及《友邦附加康福一生重大疾病保险》,为她规划了退休生活并提高健康与意外各方面的周全保障。吴女士为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吴女士的丈夫为受益人。
保险方案
以《友邦金福年金保险(B款)》为例,吴女士年缴保费14,086元,折合每月约1,173.8元,共缴20年,总计缴纳保费281,720元。
这样,在生存状态下,吴女士自60岁起,每月可以领取年金2,000元,若生存至80岁合同满期,则共领取20年年金,总计480,000元。
另外,吴女士可于年满60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一次性领取增值红利,其低档回报预估约为67,085元,中档回报预估约为141,356元,高档回报预估约为227,565元。吴女士61岁起每年领取现金红利,直至合同终止。到合同满期时,现金红利累计低档回报预估约为32,718元,中档回报预估约为62,873元,高档回报预估约为92,097元。
若吴女士于领取年金日前身故,吴女士的丈夫作为受益人得到当时累计的增值红利加上后述两者中较大者:已缴保费×120%,或者现金价值;若吴女士于领取年金日后,合同满期前身故,吴女士的丈夫作为受益人可一次性领回剩余而未领之年金。
在保费未缴清之前且在保费豁免附加险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發生合同约定的残疾,金福年金保险的保费及本附加合同的保费予以豁免。
《友邦综合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计划》的主要保险利益包括: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险金给付;意外医药补偿;住院费用补偿;手术费补偿;每日住院收入补偿;每日重病监护收入补偿;意外伤害双倍给付。
《友邦附加康福一生重大疾病保险》主要针对投保人一生中容易遭遇的30種重大疾病,保障包括:癌症、慢性肾功能衰竭、暴发性病毒性肝炎、再生障碍性贫血、中风、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外科手术、主动脉外科手术、心瓣膜手术、重要器官移植手术、失明、失聪、严重烧伤、肌营养不良症、严重狼疮性肾炎、阿耳茨海默氏症、良性脑肿瘤、重型脑损伤、细菌性脑脊髓膜炎、植物人、帕金森氏症、多样性硬化、肝病末期、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失语、中末期肺病、运动神经元病、脑炎、瘫痪、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不过需要提醒吴女士的是,以上增值红利、现金红利及分红示例数值仅供理解红利之用,并不代表实际红利的派发,实际派发的红利视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而定,公司对此并不作出承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