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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个案
张先生是某外企中层管理人员,今年42岁,目前月收入约1万余元,公司福利还不错。张先生的妻子今年40岁,在一家國企上班,他们有个宝贝女儿,目前在國外读大学。最近妻子单位因为效益不好,下岗了。 突然出现的变故使得张先生想考虑为爱妻购买保险,找到一个保障家庭未来的理财个案。
理财建议
理财专家海尔纽约人寿成都分公司赵帆:针对张先生目前的情况,张先生可以为妻子购买健康卫士重大疾病长期 健康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障终身,每年缴纳保费3837元;附加女性重大疾病长期健康险,保险金额为5万,保障至60岁,年缴纳保费771元;附加住院费用医疗险,2000元/次,保障1年,年缴纳保费85元;附加每日住院补贴险30元/日,保障1年,年缴纳保费54元。
对于张先生自己,可以考虑购买吉祥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总额为10万元,保障至65岁,年缴保费4840元;附加定期寿险,保险总额10万元,保障10年,年缴保费565元;附加无忧宝意外伤害险,保险总额10万元,保障1年,年缴保费200元。
上述提供给张先生夫妇购买保险的建议,每年需要支付的保险金共计10352元。
方案点评
因为妻子下岗,张先生成了家里惟一的经济支柱,为张先生规划意外伤害险是为了应对万一發生不测,家人的生活费用和女儿高昂的教育费用都可以得到保证。而如果一切顺利,张先生在65岁时还可以得到一笔养老金,以充实晚年生活。为张先生妻子规划的健康医疗保障险,可以应对保险人万一罹患重大疾病,所需要的高额医疗费用,避免对家庭经济造成严重冲击。
购买上述保险后,张先生妻子拥有的健康保障如下:30種重大疾病保险金15万元,女性重大疾病保险金5万元,原位癌保险金5000元,因为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住院费用报销每次最高2000元以及每日住院补贴30元;身故保障15万元;全残保障15万元。而张先生拥有的身故保障为20万元,残疾保障最高为30万元,65岁时还可获养老金12.8万元(按中档累计红利预估)。
□理财小常识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分别指谁?
投保人又称为要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發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同时作为受益人。在投保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不是同一人时,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也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在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实际上是被保险人将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给受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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