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正名让信托公司受压?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将于下月起施行,几家信托公司却在准备意见提交监管部门即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使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有法可依,但却让同样从事此类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备感压力。就在这几天,几家信托公司分别组织有关人员对这个"办法"进行讨论,准备将有关意见通过信托业协会反馈给监管部门。
在信托公司看来,该办法中所称的个人理财业务实质是信托原理运用的一種方式,应该遵循《信托法》的相关规定,但办法在指出其制定依据时,只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國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國商业银行法》,而这两个法中并没有对银行可以开展个人理财业务作任何规定。
信托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办法使得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在资金募集方式、业务品種、客户资金安全度、产品期限和起点等方面具有更大优势,将对信托公司相关业务产生不小的影响。
首先,在资金募集方式上,商业银行利用其众多的贩N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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