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remai 发表于 2012-2-4 13:47:43

深圳节前大面积退保 农民工社保难题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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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从去年底到春节前,深圳出现了农民工退保潮

  國务院有关部门已经提出了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問題的意见,初步设想是为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建立以个人账户为主的养老保险制度,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全部计入农民工个人账户,不计入统筹,并且可以随着农民工工作的流动而转移

  误解催生“退保潮”

  “请第930号到960号同志到10窗口办理手续。”仿佛是一声令下,人群中马上沸腾起来,被叫到号的几十个人几乎同时手持相关材料、迈开大步向10号窗口飞奔过去。一二百平方米的工作大厅,被十几条“人龙”纵横着,人们互相问着彼此最关心的問題:“今天能领到钱吗?”

  从2005年年底开始,至2006年春节前夕,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的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服务中心以及关外龙岗和宝安两区所属社保站几乎每天都会如此人潮涌动。人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退掉深圳市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

  现场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在一个月左右的退保潮中,全深圳每天都有数千人退保。来自深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数字称,2005年深圳转退保人数总计达到65万人,金额为17.8亿元。

  他们都是无深圳户籍的外地打工者,农民工又占了其中的绝大多数。

  皮肤白净的四川妹子袁芸(化名)在深圳一家著名的玩具厂打工,她对记者说:“听说國家的社保政策要变,企业好像以后不再为员工交钱了,大家都害怕企业交的那部分钱取不出来。我们也不是很了解政策,还是落袋为安吧!”

  在经过近一天的漫长等待后,她终于在近黄昏的时候如愿拿到了她一年的社保费2000多元。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3%,其中员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5%缴纳;企业按员工个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个人缴费的5%和企业缴费的6%共同计入员工的个人账户,其余企业缴费的2%计入共济基金,也就是统筹基金。退保之后,人们可以拿到个人账户中所有资金,也就是包括个人自己缴纳的缴费工资5%和企业为个人缴纳的缴费工资6%,共计11%。



  2005年10月19日國务院通过《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國发【2005】38号文),该文件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之所以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目的是逐步做实个人账户,这被视为解决中國养老保险制度巨额资金缺口的关键步骤。

  但是,在深圳这个主要由外来打工者组成的城市里,围绕这份文件的传闻却引起了不小的误解。

  针对外来打工者密集退保的现象,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早在去年11月便召开新闻发布会,申明非深圳户籍员工参保后个人账户积累受法律保护,不必担心个人账户的钱取不出来;并强调,退保后再重新参保的,原有缴费年限不再计算,对于个人以后的养老待遇将会产生直接影响,请员工慎重退保。

  这一解释虽多次在媒体上出现,退保之势却无消退,使深圳社保中心等一线操作单位在年关之际承受了巨大的压力。

  为什么是深圳?

  深圳市是一个典型的人口比例倒挂型城市,据记者了解,拥有深圳户口的本地居民仅为170万左右,而包括各種层面在内的外来打工者(主体为农民工)人数却高达1000万左右,其中以20岁至40岁的青壮年居多。

  深圳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在扩大社保覆盖面的过程中,逐渐将农民工等非深户籍员工也纳入深圳社保体系。

  从理论上说,即使是外来打工者,只要在深圳工作满15年,就能够在深圳领取养老金。但一个限制条款又几乎将所有流动性的非深圳户籍的退休打工者拦在了深圳之外———深圳市政府2002年7月24日签发的《〈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若干实施规定》第十三条规定:“非本市户籍员工在本市退休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在达到國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费。”

  在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服务中心退保现场,本报记者遇到了从安徽来深圳打工的小伙子小余,他来深圳打工已经8年了,现在是一家著名外资电脑品牌的维修人员,每天工作不会超过8个小时,一个月总有1000多元的收入,加班的话收入会达到2000元以上,单位给他买了全套保险。回想起以前月薪五六百、没有任何保险的生活,小余对自己的现状似乎很满意。

  但他从未考虑过在深圳养老。“我知道那个政策,我怎么可能50多岁还在深圳打工呢?肯定没有人要你的。”他和绝大多数来深圳的外地打工者想法相同———“赚点钱、开开眼界就回家”。

  长期从事农民工研究和培训的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告诉本报记者,深圳目前的劳动力主体是农民工,但是直到2004年才有第一个农民工因为其高技能取得了深圳市的户口。

  由于取得深圳等大城市的户籍困难,加上目前农民工养老保险在地区之间几乎无法衔接和转移,对于经常在各大城市“转战”的农民工来说,“退保”就成了理性的经济行为。



  深圳的难处

  外来打工者必须向深圳社保体系缴费满15年,这一点可以理解。在目前财政“分灶吃饭”的背景下,深圳的月平均工资在2000元以上,而很多内地省市月平均工资只有区区几百元,如果认可以前在内地的缴费年限,有可能会出现许多人在内地缴费,来深圳养老,深圳由此可能成为全國的“养老院”,背上沉重的财政负担。

  退休前5年必须在深圳连续缴费否则无资格在深圳取养老金的规定,则一直备受争议。

  1997年颁布实施的中國社保纲领性文件《國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第五条规定:“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問題的通知》第四条明确规定:“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十几年前调来深圳工作、拥有深圳户口的李红光女士据此认为,这些限制条款“明显是不公平的”。2005年3月,李红光上书深圳市人大,要求给非深户籍居民养老等方面相同的社保待遇。

  5个月后,李红光接到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建立公平社保政策议案的复函》。

  复函认为:“由于现阶段我國未实现全國联网,各地区无法核查退休员工是否存在重复领取养老待遇的情形。许多省市规定,在外地工作的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以灵活就业的方式个人缴交社会保险费,即该员工符合条件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因此,实际操作中存在多重参保多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由于非户籍人员流动不需要经过劳动人事部门及审核人事档案,社保部门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因此,我市出台退休前连续在深圳就业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防止领取多份养老保险待遇情形的發生,避免社会资源的滥用。”

  李红光并不满意这一解释。她认为,如果是因为信息沟通問題,可以再想其他信息化手段进行改进,也不能因此因噎废食。

  分析人士指出,企业8%的缴费比例中,除6%计入员工个人账户外,另有两个百分点计入统筹基金。由于员工退保只能取出个人账户部分,个人退保后,企业所缴纳的计入统筹基金的部分其实是为深圳的社保基金做了贡献。

  深圳由于城市年轻,人口构成主要以壮年外来打工者为主,养老保险金一直处于盈余状态。来自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统计数字显示,2005年,养老保险征缴收入达到105.39亿元,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仅为40.99亿元(其中退转保17.8亿元)。2005年,深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52.75万人,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只有12.22万人,其中企业退休人员11.18万人,企业月人均养老金约1941元。

  由于深圳特区的地位,其在立法权上享有相当高的自主性。上述规定是深圳市政府直接上报全國人大审批之后施行的。记者从深圳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深圳也将贯彻中央的38号文,但是将如何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目前仍不得而知。



  國务院正在解决問題

  在中國现代社会学辞典上,“农民工”是指“拥有农业户口、被人雇佣从事非农活动的农村人口”。按这个定义,目前中國农民工的数量在2亿人以上;但通常所说的农民工,是指他们中离土离乡进城务工经商的那部分,据社保部门估算,这个数字大约在1亿人左右。

  2005年12月29日,國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做了题为《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几个問題》的报告。他指出,农民工已成为我國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量。如何对待农民工,不是一件小事,而是关系全局和长远的大事。

  目前,全國第二产业就业人员中,农民工占57.6%,其中加工制造业占68%,建筑业占80%;在全國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52%;城市建筑、环保、家政、餐饮服务人员90%都是农民工。

  2006年1月1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國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國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见》,提出了7大重点工作,其中包括“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問題。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抓紧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

  记者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该部正在联手其他部门研究“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劳动保障部一位官员对本报记者分析说:“目前农民工的特点是什么呢?主要是流动性大、工资收入低,所以我们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就应该适应这两个特点。现在的情况是,即使农民工参了保,缴了费,但是因为频繁流动而多次退保,多数人干不到退休年龄就回到农村,很难享受到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长期待遇。那么,就应该让他现在的缴费和他以后享受的待遇挂起钩来。第二是所缴纳的费用使农民工能够承受。现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因为要承担老职工的资金缺口,而农民工不存在这个問題。”

  据了解,國务院有关部门已经提出了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問題的意见,初步设想是为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建立以个人账户为主的养老保险制度,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全部计入农民工个人账户,不计入统筹,并且可以随着农民工工作的流动而转移。(本报记者傅剑峰、余力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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