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命表主要影响终身给付养老险
保民寿命的普遍延长,对保险产品的定价其实影响不大历时两年编制的寿险新生命表———《中國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日前出台。人身保险价格将如何变化?一时间众说纷纭。笔者认为,对于普通的保险消费者而言,新生命表的出台影响甚微。
新生命表有三大特征:
一、保民寿命有明显提高,非养老金表寿命提高约3.1岁,养老金表提高了约4.8岁。
二、数据来源扩大,参考调查了业务量占全行业98%以上的中國人寿、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友邦保险等6家保险公司的数据。
三、中國保监会将放开产品定价权给各家保险公司。
新生命表中,延长的寿命分别是3.1岁和4.8岁,在产品定价中(主要运用死亡率和生存率厘定费率的保险产品),这種变化对费率厘定的公式计算影响是很小的。更何况在保险产品定价中要考虑的因素很多,比如说与死亡率一样重要的银行利率和保险公司的费用率等。除此还有退保率、分红率以及保险公司经营策略、行业间的竞争等等因素。
退一步讲,如果寿命延长会给一些产品价格带来一定的波动,这些产品也仅仅是其中的小部分。在人身保险中,只有人寿险是应用生命表定价的;意外险是根据事故發生概率定价;健康险是根据医疗费用率和疾病發生概率来制定费率的。
在人寿险当中,按死亡率厘定费率的、仅以保障为目的的寿险,可能会因为寿命的增加而降价;以储蓄和投资为主要目的的寿险,不会受到什么影响。可能受寿命增加影响最大的,只有市场上少见的终身给付型的养老金保险,而定期给付型养老险以及教育年金险几乎不会受影响。因为只有终身给付的产品才会因被保人寿命的增加,增加保险公司的成本,定期给付型产品不受寿命长短的影响。
总的来说,保民寿命的普遍延长,对保险产品的定价其实影响不大,并非像某些人所讲的“养老金价格会有大幅调整,如果不及时购买不合算”。请消费者注意,保险产品的定价并非想像中那么简单,往往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市场考核和调查才最终定夺,不会因其中某一个因素就会有大的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新生命表的出台,保监会对各保险公司的监管政策發生了变化,从原来要求定价和评估责任准备金均强制使用生命表,转变为放开定价,只在评估责任准备金时,强制使用生命表。
这意味着保险公司今后将针对不同客户群体、不同地域自主定价,保险产品不仅价格上会出现差别,还会有很多新产品面世。对于消费者来说,可增加更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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